5.2.3 综合管廊最小转弯半径,应满足综合管廊内各种管线的转弯半径要求。
5.2.4 综合管廊的监控中心与综合管廊之间宜设置专用连接通道,通道的净尺寸应满足日常检修通行的要求。
5.2.5 综合管廊与其他方式敷设的管线连接处,应采取密封和防止差异沉降的措施。
5.2.6 综合管廊内纵向坡度超过10%时,应在人员通道部位设置防滑地坪或台阶。
5.2.7 综合管廊内电力电缆弯曲半径和分层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
5.2.8 综合管廊内通信线缆弯曲半径应大于线缆直径的15倍,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的有关规定。条文说明 5.2 空间设计 5.2.1 本条参照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第4.1.8条规定。航道等级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规定划分。 5.2.2 本条参照国家标准《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1-2005第12.1.8条规定。 5.2.4 监控中心宜靠近综合管廊主线,为便于维护管理人员自监控中心进出管廊,之间宜设置专用维护通道,并根据通行要求确定通道尺寸。 5.2.5 当管线进入综合管廊或从综合管廊引出时,由于敷设方式不同以及综合管廊与道路结构不同,容易产生不均匀沉降,进而对管线运行安全产生影响。设计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差异沉降对管线的影响。在管线进出综合管廊部位,尚应做好防水措施,避免地下水渗入综合管廊。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