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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GA1283-2015

    • 发布日期:2018-06-07
    • 浏览次数:2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Firesafetymanagementofresidentialproperty
    GA 1283-2015
    2015-12-22发布 2016-03-2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的第4章(4.7除外)~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消防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勇、韩子忠、杨庆、刘激扬、李彦军、孟祥敏、叶年忠、李忠、王瑛、夏锐、刘卓尔、陈刚。 引言 住宅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易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吸取住宅火灾事故教训,引导、规范和加强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住宅火灾危害,保障居民安居乐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充分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和吸收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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