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本表的照度标准值为一股照明的半均照度;
2 本表中未列出的物流建筑的配套公共建筑、辅助生产用房的照度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执行。
1 办公区的公共走道、营业场所、楼梯间、作业区、存储区、多层货架的各层通道等场所,应设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楼梯间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lx,其他区域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lx;
2 应在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安全出口灯光指示标识;疏散走道应设置安全疏散灯光指示标识,安装高度不宜超过1m,间距不宜大于20m。
条文说明 13.2 照明 13.2.3 在室外操作场地采用高杆灯,照射范围大,可减少灯杆数量,即减少路障。 13.2.5 应按航空部门要求设置航空障碍灯,避免产生误导。 13.2.6 物流建筑货物进出作业频繁,收发货需核对单据或货物标签,为避免发生视觉差错,需要有较高的照度。因此单货核对作业区、拣选、理货、组装、物流加工等作业区的照度标准较高。 13.2.7 根据物流建筑的作业区域隔墙少,柱间距可能超过20m的建筑特征,提出灯光疏散指示标识间距可大于20m,但不超过柱间距离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