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5 对于外围墙体门多且门洞尺寸大的物流建筑,其轻型屋盖外挑雨篷、围护结构及内部分区隔墙等宜计算正风及风吸作用,并应按半开敞式计算。对檐口、雨篷、遮阳板等外挑构件,局部向上风荷载体型系数宜取2.0,其外挑部分的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宜取0.8。
10.2.6 当高架库货架顶与屋盖相连、利用屋盖作为水平支撑时,主体结构计算时应计入货架传递的荷载及地震作用。
10.2.7 物流建筑结构设计应计算外围围护结构及内部隔墙所传递给主体结构的风荷载及地震作用。
10.2.8 跨度大于24m和悬臂大于4m的结构构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条文说明 10.2 荷载与作用 10.2.1 楼地面荷载取值应根据物流建筑内物品的堆载高度、重度、分布系数等按等效作用折算为均布荷载,对不同构件应按不利组合作用进行设计复核。 地面堆载对地基基础产生的不利影响必须考虑。如:引起的偏心荷载、基础差异沉降、基底反力增加等。 10.2.6 在一些高架库设计时,可能会采取库架一体的建筑形式,为了优化货架构件断面,提高货架侧移刚度,将货架与主体结构或屋盖相连,风荷载、地震发生时,货架的部分地震作用需主体结构来承担。 10.2.7 外围结构或内部隔墙未直接依附在主体结构上,而是通用抗风柱、稳定柱等二次结构与屋面结构相连时,主体结构构件计算时应考虑其传递的荷载作用。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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