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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GA943-2011

    • 发布日期:2018-05-09
    • 浏览次数:25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overhead psychological training facility for fireman
    GA 943-2011
    2011-06-13发布  201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4.1、4.3的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救援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0)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海比邻科贸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进兴、张自海、张晓丽、李华敏、吴义娟、邓立岩、郭欣、刘泽毅、赵成帅、 王俊位。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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