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2 两条铁链间间距宜为340 mm,踏板间距宜为250 mm~300 mm。踏板长宜为500 mm,宽宜为 200 mm。无载荷时,软索渡桥中心点的悬垂距离应不大于两柱间距离的十分之一,最低点标高不低于8 m。4.6.3 踏板板面应平整,其单一静负荷能力不小于4 kN。
4.6.4 铁链及其连接件的最小破断力不小于40 kN。
4.6.5 链环闭合处焊接时应以满焊衔接,并加以防锈处理。
4.6.2 两条铁链间间距宜为340 mm,踏板间距宜为250 mm~300 mm。踏板长宜为500 mm,宽宜为 200 mm。无载荷时,软索渡桥中心点的悬垂距离应不大于两柱间距离的十分之一,最低点标高不低于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