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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 GA1025-2012

    • 发布日期: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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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
    Fire products-Requirements for fire safety
    GA 1025-2012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3日
    施行日期:2012年11月23日

    本标准的第4、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鹏翔、东靖飞、余  威、张德成、程道彬、刘  程、王  瑛、沈坚敏、赵华利、陆  曦、冯  伟、庄  爽、徐耀亮、刘  霖、王学来、刘连喜、毛毅平、聂  涛、李海涛、蒋旭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为满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主要种类消防产品的功能性和安全性要求,适用于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
    本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消防产品技术鉴定工作,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保障消防产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消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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