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中:
	C——材料产烟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R——材料产烟速率,单位为毫克每分钟(mg/min);
	F——烟气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式中:
	R——材料产烟速率,单位为毫克每分钟(mg/min);
	V——环形炉移动速率,10 mm/min;
	M——试件质量,单位为毫克(mg);
	L——试件长度,单位为毫米(mm)。
	6.2 试件长度和质量
	6.2.1 试件长度按下式确定:
	
	式中:
	L——试件长度,单位为毫米(mm);
	t——试验烟气流供给时间,单位为分钟(min);
	V——环形炉移动速率,10mm/min;
L0——环形炉长度,100 mm。
	例如,需要提供某种火灾场景烟气流供给时间为30 min,试件长度应取作L≥400 mm。
	6.2.2 试件质量按下式确定:
	
	式中:
	M——试件质量,单位为毫克(mg);
	C——材料产烟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F——烟气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L——试件长度,单位为毫米(mm);
	V——环形炉移动速率,10 mm/min。例如,需要制取材料产烟浓度为10mg/L的火灾场景烟气,若烟气流量F取为5L/min,则400mm长的试件质量应为2000mg;若烟气流量取为10L/min,则400mm长的试件质量应为4000mg。 6.3 气流量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载气流量F,取作 5L/min,稀释气流量F2按下式确定:
	式中:
	F2——稀释气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F——烟气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F1——载气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当烟气流量F≤5 L/min时,取F1= F,F2=0。
	6.4 调整
	6.4.1 当按设计值制作试件,实际质量与设计值出现偏差时,为保证产烟浓度 C 的要求,可以按实际制作的试件长度和质量,根据(4)和(5)式对稀释气流量F2和烟气流量F进行调整。
	6.4.2 由于材料的可燃性,产烟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不连续火焰燃烧,获得非稳态浓度烟气流。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获得稳态浓度烟气流,可以按(4)和(5)式对试件质量和载气流量调整,或按8.4进行。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