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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水雾灭火装置 GA1149-2014

    • 发布日期: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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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3.1 装置的构成、外观、标志
        对照装置构成图样,目测检查装置的构成、外观、标志和装置的准工作状态。
    7.53.2 装置启动运行试验
        组装一个包括全部构成部件的灭火装置,自动启动装置。手动启动装置和机械应急启动装置试验,可与灭火试验同时进行。
    7.54.1.1 试验空间
        试验空间的体积大于或等于500m3,高度大于或等于5m,试验空间的通风面积不应小于2m2,应采取措施防止外部风对灭火试验的影响。
    7.54.1.2 正方形柴油油盘火
    7.54.1.2.1 试验准备
        按下列要求进行试验准备:
        a)正方形油盘边长为1m,油盘高度为100mm,钢板厚2mm(公差见附录K),试验布置见图4;
        b)灭火装置由生产商设计、提供,将4只细水雾喷头安装在油盘正上方,安装间距为生产商规定的最大安装间距且不小于2.5m×2.5m;
        c)细水雾喷头安装高度为生产商规定的最大值且不小于3m,细水雾喷头的位置应确保不能引起燃料的飞溅,试验压力为细水雾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
        d)试验空间氧浓度测量点距离油盘边缘正上方2m〜3m处,氧浓度分析仪的分辨率不低于0.1%(体积比)。  正方形柴油油盘火试验布置     说明:
        △  ——喷头;
        X、Y——细水雾喷头规定的安装间距。 图4 正方形柴油油盘火试验布置图 7.54.1.2.2 试验步骤
        油盘底部垫水,加入0号柴油,油层高度不小于10mm,液面距油盘上沿50mm。开启氧浓度分析仪表,点燃油盘,油盘全充满火后再预燃30s,手动启动装置,在装置启动时试验空间内的空气中氧含量不得低于正常大气条件下空气中氧含量0.5%(体积比)。细水雾喷射前,由燃烧生成物引起的氧浓度变化不得超过1.5%(体积比)。
    7.54.1.2.3 试验记录
        记录试验空间内测量点的氧浓度变化、细水雾喷头前工作压力、灭火时间。
    7.54.1.3 柴油喷雾火
    7.54.1.3.1 试验准备
        按下列要求进行试验准备:
        a) 油雾喷嘴喷雾角度为80°,喷嘴前油压为0.85MPa,柴油流量为(0.03±0.005)kg/s,水平方向喷射,喷嘴距地面高度为1m,柴油喷雾火的热释放率为(1.1±0.1)MW;
        b)灭火装置由生产商设计、提供,将4只细水雾喷头安装在油盘正上方,安装间距为生产商规定的最大安装间距且不小于2.5m×2.5m;
        c)细水雾喷头安装高度为生产商规定的最大值且不小于3m,试验压力为细水雾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
        d)试验空间氧浓度测量点位于油雾喷嘴正后方100mm,氧浓度分析仪的分辨率不低于0.1%(体积比)。
    7.54.1.3.2 试验步骤
        调节0号柴油流量,确保喷雾火的热释放率为1MW,开启氧浓度分析仪表,点燃油雾,预燃15s,手动启动装置。在装置启动时,试验空间内的空气中氧含量不得低于正常大气条件下空气中氧含量0.5%(体积比)。细水雾喷射前,由燃烧生成物引起的氧浓度变化不得超过1.5%(体积比)。
    7.54.1.3.3 试验记录
        记录试验空间内测量点的氧浓度变化、细水雾喷头前工作压力、灭火时间。
    关键词: 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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