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消防水系统 > 正文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263:2009

    • 发布日期:2018-10-30
    • 浏览次数:4062
    17.4.1 消防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17.4.2 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17.4.3 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7.4.4 消防水泵的电机驱动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


    条文说明
      17.4 消防泵房验收
    17.4.1~17.4.3 条文直接引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关键词: 给水排水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