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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车式灭火器 GB8109-2005

    • 发布日期: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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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1 灭A类火的性能
        适用于扑灭A类火的推车式灭火器的灭火性能以级别表示。它的级别代号由数字和字母A组成,数字表示级别数,字母A表示火的类型。灭火级别应采用7.2的方法来确定,级别应是在该试验条件下能够扑灭的最大规格的火。
        推车式灭火器的灭A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4A,且不宜大于20A。
    6.9.2 灭B类火的性能
        适用于扑灭B类火的推车式灭火器的灭火性能以级别表示。它的级别代号由数字和字母B组成,数字表示级别数,字母B表示火的类型。灭火级别应用7.3的方法来确定,级别应是在该试验条件下能够扑灭的最大规格的火。
        推车式灭火器扑灭B类火的最大级别不宜大于297B。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灭B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144B。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的灭B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43B。
    6.9.3 灭C类火的性能
        包含在本标准中的能灭C类火的推车式灭火器的灭火性能,在本标准中没有试验要求。仅仅只有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可以标志具有扑灭C类火的能力。
        工作压力(Ps)小于等于2.5MPa的低压的推车式灭火器用筒体应符合6.10.1.1至6.10.1.7的要求。
    6.10.1.1 推车式灭火器的钢质焊接筒体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应符合GB 5100的要求。其中水压试验压力(Pt)为1.5倍的最大工作压力(Pms),或2.0MPa,取其中较大者。
    6.10.1.2 钢质焊接筒体应按7.14进行压力交变试验。试验后该筒体应无裂缝、泄漏等缺陷,且应符合GB 5100中爆破试验的要求。
        注:凡上下封头为标准椭圆形或半球形,且过渡直边不小于10mm的推车式灭火器可免做压力交变试验。
    6.10.1.3 不锈钢筒体应采用含碳量不大于0.03%的奥氏体不锈钢。不锈钢筒体的封头和封底应采用完全退火的材料拉伸而成。其余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应符合6.10.1.1和6.10.1.2。
    6.10.1.4 铝筒体应采用无缝结构。筒体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等应符合GB/T 11640的要求,并且筒体的最小测量壁厚不应小于2.0mm。
    6.10.1.5 与筒体相连接的部件,其制造与配合应使应力集中和腐蚀危险最小。对于焊接的部件,其金属应与筒体的材料相一致。
    6.10.1.6 筒体制造厂应获得进货材料的成分分析的合格证书,并应保持检测的有效性。
    6.10.1.7 应考虑避免塑料件与金属件之间可能采用的螺纹连接。应不采用粗螺纹。
    关键词: 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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