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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2部分:剩磁法 GB16840.2-1997

    • 发布日期: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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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 部位      做为检测用的试样,应取自现场中经确认无误的起火点或起火部位导线的周围。试样与导线的距离以不超过20mm为宜,但对有雷电可能的现场,可以据情提取,不受部位限制。 5.2.2 拍照      在提取样品之前应进行现场拍照,拍照分为试样方位和试样近拍两项。 5.2.3 提取  ——对固定在墙壁或其他物体上的试样,提取时不应弯折、敲打、摔落; ——宜提取受火烧温度较低的试样; ——对位于磁性材料附近的试样不应提取; ——经证实该线路过去曾发生短路时,不应提取; ——如因不便提取时可以在试样的原位置进行检测。
    关键词: 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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