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1 在25℃±2℃的起始温度(对于动作温度设定值不小于138℃的试样,起始温度为50℃±2℃)、气流速率为0.8m/s±0.1m/s的条件下,对探测器任一段标准报警长度的敏感部件,以1℃/min的升温速率升温,定温和差定温探测器设定的动作温度和不动作温度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定温和差定温探测器设定动作温度和不动作温度要求 单位为摄氏度

4.5.1.3 具有多个报警温度点的探测,探测器设定的动作温度和不动作温度值应在表1中给出的数值内对应选取,且每一个报警温度点均应满足4.5.1.2的规定。
4.5.1.4 定温和差定温探测器的响应时间应满足表2的规定。 表2 定温和差定温探测器的响应时间要求

在25℃±2℃的起始温度、气流速率为0.8m/s±0.1m/s的条件下,对探测器任一段标准报警长度的敏感部件,分别以10℃/min、20℃/min、30℃/min的升温速率升温,探测器的响应时间应满足表3的规定。 表3 差温探测器的响应时间要求

差定温探测器应同时满足4.5.1和4.5.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