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单位 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 统一编号 GJBT-1009
实行日期 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 图集号 07S207
本图集依据建设部建质函[2006]71号文“关于印发《2006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2005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93-93(1999年版)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2007
《二氧化碳灭火剂》 GB 4396-2005
《惰性气体灭火剂》 GB 20128-2006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 400-200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 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GB 4351.2-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3部分:检验细则》 GB/T 4351 .3-2005
《推车式灭火器》 GB 8109-2005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 189:2005 本图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气体消防系统的选用、安装及建筑灭火器配置。

5.1.1 固体表面火灾。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还可用于扑救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可燃固体深位火灾。
5.1.2 液体火灾。二氧化碳、三氟甲烷还可用于扑救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5.1.3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5.1.4 电气火灾。
5.2 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5.2.1 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5.2.2 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5.2.3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氧化物火灾。
5.2.4 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5.2.5 七氟丙烷、IG-541、三氟甲烷、IG-100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5.3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适用场所与不适用场所详见本图集“注氮控氧防火系统说明”。
设计人员应根据建筑物性质、火灾类型、防护区的数量多少及面积与空间大小、被保护物品种类等因素合理选用气体消防系统,正确配置建筑灭火器。
7.1 采用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三氟甲烷、IG-100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架空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7.2 防护区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7.3 防护区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应由建筑、结构专业设计给出,且不宜低于1200Pa。下表数据可供参考: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

7.5 灭火剂喷放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7.6 防护区的环境温度详见本图集“气体灭火系统技术性能表”。
7.7 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对防护区的附加要求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对保护对象及其附近区域的要求,详见本图集“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
8.1 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其灭火设计用量或隋化设计用量,应根据防护区内可燃物相应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经计算确定。
8.2 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和固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灭火设计浓度。
8.3 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应按其中最大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确定。
8.4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七氟丙烷、IG-541、三氟甲烷、IG-100灭火系统的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一个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二氧化碳灭火剂应有备用量,且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备用量的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应能与主储存容器切换使用。
气体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为48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时,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8.5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8.6 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用量、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和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8.7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8.8 气体消防系统的设计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或地方)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8.8.1 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灭火剂设计喷放时间、灭火浸渍时间的确定及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系统灭火剂储存量、灭火剂输送管网和防护区泄压口面积的设计计算应符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的相关规定。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计计算举例参见其第3.3.16条文说明;IG-541灭火系统设计计算举例参见其第3.4.8条文说明。
8.8.2 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灭火剂设计喷放时间,全淹没灭火系统扑救固体深位火灾的抑制时间的确定及灭火设计用量、系统灭火剂储存量、灭火剂输送管网和防护区泄压□面积的设计计算应符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1999年版)的相关规定。系统设计计算举例参见其相关条文说明。
8.8.3 三氟甲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灭火剂设计喷放时间、灭火浸渍时间的确定及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系统灭火剂储存量、灭火剂输送管网和防护区泄压口面积的设计计算详见本图集“三氟甲烷灭火系统说明”。
8.8.4 IG-100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灭火剂设计喷放时间、灭火抑制时间的确定及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系统灭火储存量、灭火剂输送管网和防护区泄压口面积的设计计算详见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说明”。
8.8.5 七氟丙烷、IG-541、三氟甲烷、IG-100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计算公式中的海拔高度修正系数(K)可按下表数值采用:

9.1.1 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和集流管等组成。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应采用高压软管挠性连接。储存容器和集流管应采用支架(储瓶架)固定。
9.1.2 柜式(无管网)预制气体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等组成。
9.1.3 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内。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保护对象附近固定的安全围栏内。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宜靠近防护区布置,并符合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有关规定,且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
储瓶间的环境温度,详见本图集总说明“气体灭火系统技术性能表”。
9.1.4 储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维修及避免阳光照射。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9.1.5 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装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
9.1.6 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但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各管网上喷嘴流量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9.2.1 组合分配系统中的每个防护区应设置控制灭火剂流向的选择阀。选择阀的规格应与该防护区灭火剂输送主管道的公称直径相同。
9.2.2 选择阀的设置位置应靠近储存容器且便于操作。
9.2.3 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灭火剂储存装置容器阀开启前打开或与储存装置容器阀同时打开。
9.3.1 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 5310等的规定。无缝钢管内外壁应采取热浸镀锌等防腐措施。镀层应均匀、平滑,其厚度不宜小于15μm。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输送管道规格

9.3.3 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的连接,当DN≤80mm时宜采用螺纹连接;DN>80mm时,宜采用法兰连接。钢制管道附件应采取内外壁热浸镀锌等防腐措施。使用在腐蚀性较大环境里的管道附件应为不锈钢材质。
9.3.4 螺纹连接时,可采用聚四氟乙烯胶带或厌氧胶带作为密封材料。
9.3.5 管网分流应采用三通管件,其分流出口应水平布置。
9.3.6 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不宜穿越结构变形缝。当必须穿越时应采取设置不锈钢金属软管或波纹膨胀节等可靠的抗沉降、抗变形措施。
9.3.7 灭火剂输送管道不宜露天设置。
9.3.8 有可能产生爆炸危险的场所,灭火剂输送管网应吊挂安装并采取防晃措施。
9.4.1 喷嘴的布置应满足气体灭火剂喷放时在防护区内均匀分布的要求。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喷嘴射流不应朝向液体表面。
9.4.2 喷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m。安装在有粉尘的防护区内的喷嘴,应增设不影响喷射效果的防尘罩。
9.4.3 七氟丙烷、IG-541、三氟甲烷灭火系统喷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三氟甲烷灭火系统为6m);
2)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
3)喷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
4)喷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
9.4.4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喷嘴布置要求详见本图集“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和“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
9.4.5 IG-100灭火系统的喷嘴布置要求详见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说明”。
要求详见本图集“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说明”。详见本图集“注氮控氧防火系统”部分,并应符合《注氮控氧防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189:2005的有关规定。
10.1 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柜式(无管网)预制气体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10.2 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s的可控灭火剂延迟喷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灭火剂喷射。
10.3 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无毒性反应浓度(NOAEL浓度)的防护区,应设自动控制与手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防护区内外应设自动控制与手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10.4 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
10.5 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防护区开口封闭装置,通风设备和防火阀等的联动操作与控制。
10.6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详见本图集“注氮控氧防火系统”部分。
11.1 有人工作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应大于灭火剂的有毒性反应浓度(LOAEL浓度)。
11.2 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入口外侧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11.3 气体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机械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标志与措施。
11.4 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按建筑物(栋)、储瓶间或楼层为单元配置两套空气呼吸器。
12.1.1 防护区维护结构、门窗、吊顶的耐火极限及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泄压口的设置位置等要求详见总说明第7条。
12.1.2 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12.1.3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12.1.4 灭火剂喷放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12.1.5 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的设置位置、建筑耐火等级等要求详见总说明第9.1.3。其平面尺寸及净空高度应能满足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布置要求。
12.1.6 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的门应向外开启。
12.1.7 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的地面承载能力应能满足灭火剂储存装置及其他附属设备的荷载要求。
12.1.8 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装置,其设置部位的地面承载能力应能满足装置的荷载要求。
12.2.1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接排至室外。通讯机房、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每小时5次。
12.2.2 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设在下部。
12.3.1 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选用灵敏度级别高的火灾探测器。
12.3.2 气体灭火系统的供电电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12.3.3 防护区的疏散通道及出□,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12.3.4 储瓶间或装置设备间内应设应急照明。
12.3.5 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灭火剂输送管网,以及布设在以上场所的金属箱体等,应设防静电接地。
12.3.6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程项目,应将各防护区气体灭火控制系统的火灾报警、系统动作、手动与自动转换、系统或设备故障等信号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条件许可时,宜优先选择将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
详见本图集“注氮控氧防火系统”部分。13.1 气体消防系统生产企业或气体消防工程公司应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产品样本和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13.2 在气体消防系统生产企业或气体消防工程公司技术人员配合下确定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储存装置或注氮控氧防火系统供氮装置的重量,计算储瓶间、装置专用设备间或柜式预制灭火装置、供氮装置设置部位的地面荷载,正确绘制系统原理图,进行平面和系统设计。
13.3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输送管网计算比较繁琐,不可能依赖手工对管网进行精确计算。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宜在气体灭火系统生产企业或气体消防工程公司的配合下采用由其提供的计算方法或专用计算软件进行灭火剂输送管网的计算。
并按设计图纸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14.2.1 储存装置上压力表、液位计,称重显示装置的安装应便于人员观察和操作。
14.2.2 储瓶架应固定牢固。
14.2.3 储气瓶上的灭火剂名称标识应朝向操作面,并按容器编号顺序排列。
14.2.4 安装集流管前应检查内腔,确保清洁。
14.2.5 集流管上安全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14.2.6 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固。
14.3.1 选择阀的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方便操作的措施。
14.3.2 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网连接处宜采用活接。
14.3.3 选择阀的流向指示箭头应与灭火剂输送方向一致。
14.3.4 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
14.4.1 电磁启动器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敷设。
14.4.2 启动瓶或启动瓶架应固定牢固。启动瓶上应有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及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并应便于观察。
14.4.3 启动管道布置应整齐。其直线段支架或管卡间距不宜大于0.6m,转弯处应增设管卡。
14.5.1 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穿墙套管的长度应与墙体厚度一致,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板面50mm。管道与套管之间的缝隙应采用柔性防火封堵材料(如玻璃纤维、硅酸铝纤维,岩棉等)填塞严密。
14.5.2 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

14.5.4 DN≥50mm的灭火剂主干管道,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一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一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14.6.1 喷嘴安装时应按设计要求逐个核对其型号、规格和喷孔方向。
14.6.2 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饰罩应紧贴吊顶。
详见本图集“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说明”。14.8.1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区内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的规定。
14.8.2 设置在防护区部位的气体灭火系统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和启动、停止按钮应安装在防护区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宜为1.5m。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手动操作装置应设在保护对象附近。
14.8.3 灭火剂喷放指示灯宜安装在防护区门口外侧的正上方。
14.9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安装详见本图集“注氮控氧防火系统”部分。
15.1 气动管路安装完毕后应做气密性试验,并采取防止灭火剂和启动气体误喷的措施。试验介质可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试验压力为驱动气体储存压力,并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至试验压力,稳压3min,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为合格。
15.2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15.2.1 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应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至试验压力,稳压5min,管道无渗漏、无变形为合格。
15.2.2 灭火剂输送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符合下表要求: 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压力


15.2.4 灭火剂输送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气密性试验压力

经气压强度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行气密性试验。
15.3 管道吹扫
15.3.1 水压或气压强度试验合格的管道,应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吹扫时,管道末端的气体流速不应小于20m/s。
15.3.2 吹扫过程中用白布检查,直到白布上无铁锈、尘土、水渍及其他异物为合格。
15.4 管道外表面涂漆。明装灭火剂输送管道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在管井、吊顶内及活动地板下等隐蔽部位的灭火剂输送管道可涂红色漆环,色环宽度不应小于50mm;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管道油漆色环宽度应一致,间距应均匀。
16.1 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安装完毕,且宜在相关的火灾报警系统和防护区开口部位自动关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的调试完成后进行。
16.2 调试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避免灭火剂误喷。
16.3 调试项目应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
16.3.1 应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手动、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并应合格。系统模拟启动试验方法为:
1)手动模拟启动试验:
①按下手动启动按钮,观察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发出声、光报警,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启动输出端的负载响应等)。
②人工使压力信号反馈装置动作,观察相关防护区门外的气体喷放指示灯是否正常。
2)自动模拟启动试验:
①将灭火控制器的启动输出端与灭火系统相应防护区驱动装置连接(驱动装置应与阀门的动作机构脱离)。也可以用一个启动电压、电流与驱动装置的启动电压、电流相同的负载代替。
②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任意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单一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报警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③人工模拟火警使该防护区内另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复合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发出声、光报警,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启动输出端的负载响应等)。
3)模拟启动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延迟时间与设定值相符,响应时间满足要求;
②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③联动设备动作正常;
④驱动装置动作可靠。
16.3.2 应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应合格。系统模拟喷气试验方法为:
1)模拟喷气试验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及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采用其充装的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采用的储存容器数应为选定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设计用量所需容器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1个。
②低压C02灭火系统应采用其充装的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选定最远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喷放量应不小于设计用量的10%。
③七氟丙烷、三氟甲烷灭火系统宜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进行模拟喷气试验。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与被试验的防护区用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结构、型号、规格应相同,连接与控制方式应一致,充装压力与灭火剂储存压力应相等。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数量不应少于灭火剂储存容器数量的20%,且不得少于1个。
④模拟喷气试验宜采用自动控制方式。
2)模拟喷气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延迟时间与设定值相符,响应时间满足要求;
②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③有关控制阀门工作正常;
④信号反馈装置动作后,防护区门外的灭火剂喷放指示灯工作正常;
⑤储瓶间的设备和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剂输送管道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性损坏;
⑥试验气体能喷放到被试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上,且应能从每个喷嘴喷出。
16.3.3 设有灭火剂备用量且储存容器连接在同一集流管上的系统应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应合格。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方法为:
1)按装置使用说明书的操作方法,将系统的使用状态从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
2)按第16.3.2要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评价试验结果。
16.3.4 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宜取柜式灭火装置中的一套按产品标准中有关“联动试验”的规定进行模拟喷气试验。
16.4 调试结束后应将系统各部件及联动设备恢复为正常状态。
16.5 IG-100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要求详见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部分。
16.6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调试要求详见本图集“注氮控氧防火系统”部分。
17.1 气体消防系统的竣工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人员共同进行。
17.2 竣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设计文件及系统成套装置、主要组件技术资料;
竣工图、设计变更、竣工报告等相关竣工验收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7.3 验收检测采用的计量器具应精度适宜,经法定机构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7.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17.5 工程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17.6 气体灭火系统的竣工验收应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的具体规定按以下三方面进行:
17.6.1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的验收。
17.6.2 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的验收。
17.6.3 系统功能验收。
17.7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验收应包含的内容详见本图集“注氮控氧防火系统”部分。
17.8 气体消防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图集中未注明的尺寸标注均以mm计。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上海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信达可恩消防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胜捷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易可大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LOAEL浓度——有毒性反应浓度。能观察到由灭火剂毒性影响产生生理反应的灭火剂最小浓度。
2.当防护区环境温度超出-20℃~100℃温度范围时,二氧化碳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1999年版)第3.2.4及第3.2.5要求予以增加。

4.IG-100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因国内尚无企业生产,本图集暂未编入该类型产品。


七氟丙烷、三氟甲烷灭火剂技术性能参数

IG-l00 灭火剂技术性能参数 二氧化碳灭火剂技术性能参数



低压C02灭火系统动作程序图

1.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2.当防护区内有人工作时,应将设在防护区门外的“自动/手动转换开关”切换到手动控制状态。如有火警发生,控制器只发出报警信号,不输出动作指令,值班人员确认火警后,按下控制器面板上或防护区门外的紧急启动按钮实施灭火。人员离开时,应将转换开关恢复为自动控制状态。在自动控制状态下,仍可优先实施系统手动控制。
3.采用自动控制方式时,为确保防护区内人员安全撤离,应设置不大于30s的灭火剂喷放延迟。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则可设置为无延迟的灭火剂喷放。
4.紧急停止:当系统发出火灾警报,在延迟时间内确认未发生火情,或虽有火情但已被扑灭,不需要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时,可按下手动控制盒内或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阻止控制器灭火指令的发出,终止系统灭火程序。
5.对于无管网(柜式)预制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仅要求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6.本图手动控制实际上是指当现场人员按下紧急启动按钮后,仍需通过电气方式才能启动系统的控制方式。气体灭火系统电气控制原理图

控制组件布置示意图


说明:1.本原理图适用于有管网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三氟甲烷、IG-100气体灭火系统的电气控制。 2.火灾探测器宜水平安装。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高度不得超过8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高度不得超过12m。探测器周围0.5m以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面,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至空调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3.对于通信机房和计算机房等平时有温控系统的防护区,除采用温-烟组合的两个独立火灾信号外,也可考虑采用烟-烟组合的两个独立火灾信号,有利缩短系统灭火的启动时间。
4.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宜设置在经常有人的场所。单元独立系统一般设置在防护区主要入口门外;组合分配系统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将其设置在较大或较重要的防护区主要出入口门外;条件许可时,宜优先选择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5.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将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火灾信息、灭火动作、手动与自动转换及系统设备故障等相关信息传送给消防控制室。
6.所有控制线路均应穿金属管保护,并宜暗敷在非燃烧结构体内。如采用明敷,应在金属管上采取涂刷防火涂料等措施。
7.本原理图参照广东胜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绘制。其他企业系统电气控制元、器件配置及控制线根数等可能不完全相同,但系统控制原理是一致的。电磁启动器 气启动器




选择阀




自锁压力开关 安全阀 集流管



高压软管 减压装置





异径三通

管路连接件外形尺寸表

说明:气体灭火系统通用组件依据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其他企业组件外形及外形尺寸可能略有差异,但组件性能和作用是一致的。七氟丙烷单元独立系统原理图 (灭火剂自身驱动)

七氟丙烷单元独立系统原理图
(氮气驱动)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技术参数

2.表中七氟丙烷灭火剂储瓶的单位容积最大充装量为规定值的上限。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第3.3.10条文说明,系统计算过程中初选充装量,宜采用800~900kg/m3。
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主要组件功能详见本图集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说明第5部分。七氟丙烷组合分配系统原理图

2.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主要组件功能详见本图集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说明第5部分。单元独立系统储存装置外形图 组合分配系统储存装置外形图


单排钢瓶侧视图 双排钢瓶侧视图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外形尺寸表

说明: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外形图依据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绘制。其他企业装置外形可能略有区别,但其基本功能是一致的。
灭火剂储瓶外形图

七氟丙烷灭火剂储瓶技术性能表

七氟丙烷灭火剂储瓶技术性能表


内螺纹连接喷嘴外形图 外螺纹连接喷嘴外形图


由于七氟丙烷灭火剂的饱和蒸汽压较低(20℃时绝对蒸汽压力为0.39MPa)不能满足管道输送和喷放汽化的要求,通常采用在灭火剂储瓶内充装氮气增压的方式,称为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是将七氟丙烷灭火剂和动力气体(N2)分别贮存在不同的容器内,在喷放灭火剂时,把动力气体注入灭火剂储瓶,使灭火剂储瓶内压力迅速升高,推动灭火剂在管网中长距离快速输送,增强灭火剂的雾化效果,更有效地实施灭火。
与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相比,外贮压式七氟丙烷尤其适用于需要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下列场所:
2.1 储瓶间与防护区距离较远的工程项目;
2.2 面积与空间较大的防护区;
2.3 对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如采用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瓶组, 可继续使用原有灭火剂输送管网,无需整改。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由灭火剂储瓶、动力气储瓶、启动瓶、储瓶架、液面测量装置、容器阀、电磁启动器、气启动器、选择阀、气体单向阀、液体单向阀、集流管、安全阀、自锁压力开关、减压阀、管道及喷嘴等组成。其中启动瓶、容器阀、电磁启动器、气启动器、选择阀、气体单向阀、液体单向阀、集流管、安全阀、自锁压力开关、喷嘴为通用组件,与内贮压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相同。灭火剂储瓶、动力气储瓶、储瓶架、减压阀、液面测量装置为外贮压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专用组件。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剂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及系统灭火剂储存量计算、管网及喷嘴布置、对防护区及储瓶间的基本要求、泄压口设置及泄压面积计算、操作控制方式、系统安全要求与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相同。但系统灭火剂输送管网计算较为复杂,应采用生产企业开发的计算机专用软件来完成。
5.1 储瓶间储气瓶组及动力气瓶组专用储瓶架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在地面上。瓶组操作面距墙面或操作面与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5.2 灭火剂输送管网及喷嘴的安装要求、管道支架的设置与内贮压式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相同。详见本图集总说明第14。
5.3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调试与内贮压式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的调试步骤及要求相同。详见本图集总说明第16。
注:本图集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依据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
单元独立系统原理图

组合分配系统原理图

技术性能参数表

2.灭火剂储瓶、动力气储瓶、液面测量装置、减压阀、储瓶架为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专用组件,详见本图集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说明。
动力气储瓶 减压阀


灭火剂储瓶 液面测量装置


储瓶架

注:图中n为灭火剂储瓶数量。IG-541单元独立系统原理图

IG-541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技术参数

七氟丙烷、IG-541、高压C02、三氟甲烷、IG-100灭火系统主要组件功能

IG-541组合分配系统原理图

单元独立系统储存装置外形图 组合分配系统储存装置外形图


单排瓶组钢瓶侧视图 双排瓶组钢瓶侧视图


IG-541气体灭火系统储存装置技术参数及尺寸表

说明:IG-541气体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外形图依据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绘制。其他企业装置外形可能略有差别,但其基本功能是一致的。普通喷嘴

带孔板喷嘴

2.喷罩具有导向作用,能使喷出的灭火剂以更快的速度喷向被保护对象。不带喷罩的喷嘴喷出的灭火剂主要依靠灭火剂的自然沉降到达被保护物体。吊顶下宜选用带喷罩的喷嘴。
3.带孔板喷嘴可对IG-541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二次减压。通过控制孔板的开孔尺寸,有效控制每个喷嘴的灭火剂流量、喷射压力和喷放时间。在均衡管网系统中,每个喷嘴的开孔尺寸相同;在非均衡管网系统中,每个喷嘴的开孔尺寸经专用计算软件精确计算各有区别。
4.本图普通喷嘴依据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带孔板喷嘴依据浙江信达可恩消防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其他企业喷嘴外形和外形尺寸可能略有差异,但等效孔口面积及单孔直径是一致的。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非深位火灾。
采用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除本图集总说明第7条“气体灭火系统对防护区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灭火剂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内表面积总和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部。
3.1 保护对象附近区域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时,应采取遮挡措施。
3.2 在喷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3.3 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上沿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喷嘴布置应使防护区内二氧化碳分布均匀,并应贴近天花板或顶板安装。
5.1 当采用面积法进行系统设计时,喷嘴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 喷嘴宜等距布置,以喷嘴正方形保护面积组合排列,并应完全覆盖被保护对象。
5.1.2 架空型喷嘴应以喷嘴的出口至保护对象表面的距离确定设计流量和相应的正方形保护面积;槽边形喷嘴保护面积应由设计选定的喷嘴设计流量确定。
5.1.3 架空型喷嘴的布置宜垂直于保护对象的表面,其瞄准点应是喷嘴保护面积的中心。当确需非垂直布置时,喷嘴的安装角不应小于45°,其瞄准点应偏向喷嘴安装位置的一方(如下图所示),瞄准点偏离保护面积中心的距离可按下表确定。

架空型喷嘴的布置方法 喷嘴瞄准点偏离保护面积中心的距离

5.2 当采用体积法进行系统设计时,喷嘴的设置数量与布置应使喷射的二氧化碳分布均匀,并满足单位体积的喷射率和设计用量的要求。
单元独立系统原理图

组合分配系统原理图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要技术参数

单元独立系统储存装置外形图 组合分配系统储存装置外形图


单排钢瓶侧视图 双排钢瓶侧视图



说明:1.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外形图依据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绘制。其他企业装置外形可能略有区别,但其基本功能是一致的。
2.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中的称重装置与三氟甲烷灭火系统相同,详见本图集“三氟甲烷灭火系统说明”。ZTE-Q全淹没型喷嘴 ZTE-F防尘型喷嘴


ZTE-D多次喷放型喷嘴

ZTE-G架空型喷嘴 ZTE-C槽边型喷嘴


喷嘴技术性能参数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适用于浸渍槽、溶化槽、轧机、印刷机、纺织机、发电机组、煤粉仓、油浸变压器、液压设备、烘干设备、除尘机、喷漆生产线、电气老化间、计算机房数据储存间、纸张库、棉花库、食品库、皮毛储存库等场所。
3.1.1 装置平时伺服运行
平时,储罐中液态CO2灭火剂的储存温度为-20℃~-18℃,对应储存压力1.9MPa~2.1MPa。装置控制柜面板显示储罐灭火剂储存压力、液位,并可通过安装在储罐上的压力表和液位仪读出储罐中CO2灭火剂的压力和重量。
当储罐液位处于上限或下限时,装置控制柜会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下限时应及时补充灭火剂。当储罐压力上升到2.2MPa或下降到1.8MPa时,装置控制柜会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储罐压力上升到2.1MPa时,制冷机组启动;压力下降至1.9MPa时,制冷机组停止。
当储罐压力上升到2.38MPa,储罐上的安全阀自动开启,排除部分CO2气体;下降至2.15MPa时,安全阀自动关闭。
3.1.2 系统灭火控制方式
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和整体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均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机械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
1)自动控制:将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和装置控制柜上的控制方式选择键均切换到“自动”档时,系统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如有火警发生,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发出联动指令,关闭防火阀等各类联动设备,经过不大于30s的喷放延迟,向装置控制柜发出灭火指令,开启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打开失火防护区对应的选择阀;再发出指令,打开主控阀喷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喷放至预先设定的CO2灭火剂用量时,主控阀自动关闭,选择阀复位,停止喷放。
2)手动控制:将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上的控制方式选择键切换到“手动”档,而装置控制柜上的控制方式选择键仍在“自动”档时,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如有火警发生,灭火控制器只发出报警信号,不输出动作指令。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灭火控制器的启动按钮即可按设定程序启动系统喷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在系统“自动控制”状态下,仍可优先实施系统手动控制。
3)机械应急操作:如发生火警,采取“自动”或“手动”方式均不能启动系统时,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关闭相关联动设备,在储存容器设备间内打开控制相应防护区的选择阀及主控阀的电磁阀,喷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4)紧急停止:如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发出火警信号,但在喷放延迟时间内未发现火情,或虽有火情但已用灭火器扑灭,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火灾报警灭火控制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阻止灭火指令的发出,中止系统灭火程序。即使在灭火剂喷放过程中,也可按下装置控制柜上的主控阀停止键和主控阀关闭键,再按选择阀复位键,即可关闭主控阀和选择阀,停止灭火剂的喷放。
3.2.1 装置平时伺服运行
平时,装置小型储罐中液态CO2灭火剂的储存温度为-20℃~-18℃,对应储存压力为1.9MPa~2.1MPa。当储罐内压力低于1.8MPa时,发出低压声、光报警;压力高于2.2MPa时,发出高压声、光报警。当储罐液位低于90%满液位时,发出低液位声、光报警,应及时补充灭火剂;当罐内压力上升到2.38±0.12MPa时,装置安全阀开启,排出部分CO2体,压力下降至2.15MPa时,安全阀自动关闭。储罐压力上升到2.1MPa时,制冷机组启动;压力下降至1.9MPa时,制冷机组停止。
3.2.2 系统灭火控制方式
柜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
1)自动控制:将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上的控制方式选择键切换到“自动”档时,系统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如有火警发生,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发出联动指令,关闭防火阀等各类联动设备,经过不大于30s的喷放延迟,发出灭火指令,开启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打开失火防护区对应的选择阀,再打开主控阀,喷放CO2灭火剂,实施灭火。
2)手动控制:将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上的控制方式选择键切换到“手动”档时,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如有火警发生,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上的启动按钮,即可按设定程序启动系统,喷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3)机械应急操作:如发生火警,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不能发出灭火指令时,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关闭相关联动设备,将机械应急启动装置切换到“开”的位置,释放启动气体,打开相应防护区的选择阀和主控阀、喷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4)紧急停止:如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但在延迟时间内确认不需要启动系统灭火,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阻止控制器灭火指令的发出,终止系统灭火程序。
详见本图集“总说明”、“高压二氧化碳灭火剂说明”。
5.1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由储存装置、选择阀、灭火剂输送管道、喷嘴及管路附件等组件组成。
5.2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包括灭火剂储存容器、容器阀(主控阀)、维修阀、安全泄压阀、压力表、压力报警装置和制冷机组。储存容器的设计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并应采取良好的绝热措施。安全泄压阀的泄压动作压力应为2.38±0.12MPa。
储存装置高压报警压力设定值应为2.2MPa,低压报警压力设定值应为1.8MPa。
5.3 储存装置宜设置在专门的储存装置设备间内,并应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其位置应便于再充装。
5.4 容器阀(主控阀)应能在喷出要求的二氧化碳灭火用量后自动关闭。
5.5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灭火剂输送管网应采取防膨胀收缩措施。管网中阀门之间的封闭管段应设置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2.38±0.12MPa。
5.6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喷嘴布置与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要求相同,详见本图集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第4、5和6。
注:本图集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和柜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根据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整体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根据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
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原理图


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要技术参数

2.本图集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根据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装置外型图

装置主要组件名称、技术性能参数表

装置外形尺寸及相关技术参数表

2.储罐间布置图详见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计算举例”。
主控阀 维修阀


选择阀

储罐

2.储罐灭火剂喷放口直径DN是为满足60s内排空储罐而确定的,也可根据用户需要按最大防护区选择阀规格调整灭火剂喷放口径。
3.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罐间布置图详见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计算举例”。
单元独立系统原理图

组合分配系统原理图

2.制冷机组及装置控制器(柜)的供电电源为AC220V。
3.本图集整体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根据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主控阀、选择阀

维修阀

整体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装置外形图

装置外形尺寸及相关技术参数表

2.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装置设备间布置图详见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计算举例”。
3.装置设备间距离灭火剂充装槽车停放位置不宜超过50m。距离大于10m时应设置充装管道。单元独立系统原理图

组合分配系统原理图

柜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装置性能参数表

2.柜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装置设备间布置详见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计算举例”。喷嘴与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罐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相同,详见本图集“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
3.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要组件功能详见本图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 主控阀 维修阀


机械应急启动装置

柜式灭火装置

选择阀

1.1 采用三氟甲烷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根据防护区内可燃物相应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经计算确定。
1.1.1 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火灾防护区,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灭火设计浓度。
1.1.2 可燃物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该可燃物灭火浓度的1.3倍,可燃物的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该可燃物惰化浓度的1.1倍。 部分可燃物的三氟甲烷灭火浓度和惰化浓度


1.2 灭火剂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不应小于20min;
1.2.2 可燃固体表面火灾不应小于10min;
1.2.3 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火灾不应小于3min;
1.2.4 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min。
1.3 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W——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kg);
K——海拔高度修正系数(见本图集总说明第8.8.5表中数值);
C——三氟甲烷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
S——防护区三氟甲烷过热蒸汽在101kPa和防护区最低设计环境温度下的比容(m3/kg);
S=0.3164+0.0012T[T为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
V——防护区净容积(m3);
A——防护区不能关闭的开口面积(m2)。
1.4 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与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及系统管网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1.4.1 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应根据生产企业提供的数据确定。
1.4.2 均衡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可不计,非均衡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应根据管网布置经计算确定。
1.4.3 组合分配系统中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1.5 用于不可间断保护的防护区灭火系统应设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设计用量。备用量储存容器应能与主储存容器切换使用。
2.1 管网布置宜采用均衡系统。均衡系统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 每个喷嘴的平均设计流量应相等;
2.1.2 管网中从第一个分流点至每个喷嘴的管道阻力损失,相互间的差值不应大于10%。
2.2 灭火剂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2.3 管网分流应采用三通管件,其分流出口应水平布置。
2.4 灭火剂输送干管的平均设计流量按下式计算:

Qw——干管平均设计流量(kg/s);
W——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kg);
t——灭火剂喷放时间(s)。
2.5 灭火剂输送支管的平均设计流量按下式计算:

Qg——支管平均设计流量(kg/s);
Ng——安装在计算管段下游的喷嘴数量(个);
Qc——单个喷嘴的平均设计流量(kg/s)。
2.6 在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初选管径时,可按平均设计流量及采用管道阻力损失为0.003MPa/m~0.002MPa/m进行计算。或参照下表进行初选:


Fx——泄压口泄压面积(m2);
Qx——灭火剂在防护区的平均喷放速率(kg/s);
Pf——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Pa),见总说明第7.3有关规定。
注:本图集三氟甲烷气体灭火系统依据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胜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单元独立系统原理图

组合分配系统原理图

三氟甲烷灭火系统主要技术参数



单排钢瓶侧视图 双排钢瓶侧视图


三氟甲烷灭火系统储存装置技术参数及尺寸表

内螺纹连接喷嘴 外螺纹连接喷嘴 喷嘴外形尺寸表



三氟甲烷喷嘴等效孔口面积


称重装置性能参数

1.本组件用于三氟甲烷、高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瓶的称重。当储瓶内灭火剂重量少于原充装量的95%(CO2为90%)时,微动开关动作,接通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
2.微动开关极易损坏失灵,安装时应注意保护微动开关。
3.调试方法
a.松开保护架上的可调螺钉;
b.移动保护架调整微动开关触点与弹簧片之间的距离L约为标尺值一格,然后将钢瓶提升(可用弹簧秤)5%的药剂重时,使弹簧片刚好触动微动开关触点,蜂鸣器发出报警信号(声光报警),此时紧固保护架上的可调螺钉;
c.转动保护螺母调节保护距离L2,使L2大于弹簧片与微动开关的间距L约1~2mm。再提升钢瓶使弹簧片刚好触动微动开关触点,蜂鸣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此时保护螺母应正好与称重装置下端面接触,以保护弹簧片及微动开关;
d.拧紧保护螺母的止动螺钉。
某多层建筑物内有一计算机房长30m、宽12m、净高3.2m,设计室内环境温度25℃~27℃,工程所在地海拔标高1085m,拟采用三氟甲烷灭火系统。
1.确定系统设计主要技术参数:
该建筑仅计算机房一个防护区,设计采用三氟甲烷单元独立全淹没灭火系统。
灭火设计浓度 C=16.2%
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 T=25℃
防护区海拔高度修正系数 K=0.885(详见本图集总说明第8.8.5)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 Pf=2400Pa
三氟甲烷气体灭火剂充装密度 860kg/m3(4.2MPa,20℃时)
灭火剂设计喷放时间 t=10s
灭火浸渍时间 3min
2.防护区面积(F)、容积(V)计算:

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T=25℃时三氟甲烷的蒸汽比容


根据本图集三氟甲烷灭火系统储存装置技术参数,选用70L储气瓶,每瓶最大充装量为60kg,喷放剩余量3kg,不计均衡管网内的剩余量,则系统灭火剂的储瓶数n=568.9÷(60-3)=9.98(瓶)。
设计采用10个储气瓶,双排钢瓶储存装置。灭火剂实际储存量为600kg。
5.防护区喷嘴布置及喷嘴平均设计流量计算:
根据本图集喷嘴布置有关参数,喷嘴布置间距采用6m,喷嘴至墙面的距离采用3m,防护区共需布置喷嘴10个。如图1所示。
单个喷嘴的设计流量:


7. 防护区泄压口设置:
泄压面积

8. 储瓶阀平面布置:
根据本图集三氟甲烷灭火系统说明三氟甲烷双排钢瓶储存装置有关数据,70L单排瓶数为5瓶的双排储瓶储存装置外形尺寸为:L=1645~1740,B=650~800,h=2020~2150。布置如图2所示。
储瓶间净高要求:有梁时,梁底高度不宜低于2.5m;无梁时,板底高度不宜低于2.8m。储存装置总重量约3185kg。


9.最高使用环境温度下灭火剂浓度核算:
经核算,在最高使用环境温度27℃时的灭火剂浓度为16.67%,符合本图集“三氟甲烷灭火系统说明”第1.1.4不应大于23.8%的要求。
IG-100(氮气N2)是一种无色、无味、非导电的洁净灭火气体,蒸发后无残留物,密度与空气相近。其灭火机理为物理作用,可用于全淹没灭火系统。主要组件包括储存容器、容器阀、高压软管、止回阀、集流管、减压装置、选择阀、喷嘴及灭火剂输送管道等。
2.1 IG-100灭火剂的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60s。
2.2 IG-100灭火时的抑制时间不应小于10min。
2.3 IG-100系统灭火剂设计用量计算
2.3.1 IG-100系统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根据与防护区内可燃物相应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及防护区净容积经计算确定。
2.3.2 防护区IG-100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可按下式计算:

W——全淹没灭火设计用量或墮化设计用量(kg);
K——防护区海拔高度修正系数(见总说明第8.8.5表中数值);
V——防护区净容积(m3);
S——IG-l00灭火剂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蒸汽比容(m3/kg);
T——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
C——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
2.3.3 用于扑救A、B、C、E类火灾的IG-100气体灭火系统最小灭火设计浓度可按下表采用: IG-l00的最小灭火设计浓度

2.3.5 对有爆炸危险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浓度,最小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该防护区可燃物质惰化浓度的1.1倍。部分可燃物的最小惰化设计浓度可按下表采用: IG-l00的惰化浓度和最小惰化设计浓度

2.3.7 IG-100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与系统中喷放后的剩余量之和。系统喷放后的剩余量一般可按设计用量的2%估算。
2.3.8 组合分配系统的IG-100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2.3.9 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的IG-l00系统灭火剂用量可按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说明表中IG-l00的淹没系数乘以防护区净容积,再除以IG-l00的蒸汽比容确定。
防护区泄压口的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Qx——IG-l00灭火剂的平均喷放速率(kg/s);
Pf——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Pa),由建筑、结构专业设计给出或参见本图集总说明第7.3表中数值。
储瓶间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2.4m,其地面(或楼面)承载能力可按2000kg/m2考虑。
5.1 喷嘴
5.1.1 单个喷嘴的保护面积不宜大于30m2。单层喷嘴地板以上的最大安装高度为5m。防护区净空高度大于5m时应另加一层喷嘴。当防护区吊顶内和活动地板架空层内有可燃物时也应布置喷嘴。喷嘴的最小保护高度为0.3m。
5.1.2 喷嘴的布置应满足喷放后灭火剂在防护区内均匀扩散的要求。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喷嘴的射流方向不应对准液体表面。
5.1.3 设在有粉尘区域的喷嘴,应增设在喷射时能自行脱落的防尘罩。
5.1.4 喷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与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m。
5.2 管网
5.2.1 管道材质与接口方式详见本图集总说明第9.3有关要求。
5.2.2 喷嘴入口压力的计算值不应小于1.0MPa(绝对压力)。
5.2.3 管道分流应采用三通。三通分流的最小流量不应小于系统流量的5%。
5.2.4 灭火剂输送管道不宜露天敷设。
5.2.5 IG-l00灭火系统为气体单相非稳态流。为保证灭火剂均匀分布及有效灭火,施工图阶段的系统管网必须进行精确计算。设计时宜在气体灭火系统生产企业或气体消防工程公司的配合下采用由其提供的计算方法或专用计算机软件进行灭火剂输送管网的计算。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可按照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说明中的“管径估算表”估算管径。
6.1 IG-100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相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护区开口部位自动关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的单项调试完成后,应进行灭火系统的联动调试。
6.2 调试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避免灭火剂误喷。
6.3 模拟喷气试验可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进行。模拟气体储存容器与被试验防护区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结构、型号、规格应相同,连接与控制方式应一致,充装的气体压力和灭火剂充装压力相等。试验容器的数量不应少于储存容器数的20%,且不少于1个。
6.4 模拟喷气试验宜采用自动控制。
6.5 模拟喷气试验应达到:试验气体能喷入被试防护区内,且应能从被试防护区的每个喷嘴喷出;有关控制阀门应工作正常;有关声、光报警信号应准确无误;储瓶间内的设备和对应被试防护区灭火剂输送管道应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性损坏。
注:本图集IG-l00气体灭火系统依据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
IG-100气体灭火系统的淹没系数

IG-100气体灭火系统管径估算表


1.气体灭火控制盘在接收到感温和感烟两个独立的报警信号后,声、光报警器自动报警。
2.气体灭火控制盘经过0~30s延迟,发出电信号驱动灭火剂主钢瓶。
3.主钢瓶气动启动附属钢瓶,并驱动管网上的压力开关,压力开关反馈信号给气体灭火控制盘。
4.系统电气控制原理详见“气体灭火系统电气控制原理图”。IG-l00组合分配系统原理图

1.气体灭火控制盘在接收到感温和感烟两个独立的报警信号后,相应防护区的声、光报警器自动报警。
2.气体灭火控制盘经过0~30s延迟,发出电信号驱动相应防护区的启动钢瓶。
3.启动瓶气动启动相应防护区的选择阀,选择阀完全打开后,启动气体通过气动管路启动相应的灭火剂钢瓶,灭火气体经过选择阀输送到防护区喷放灭火,并驱动管网上的压力开关,将信号反馈给气体灭火控制盘。
4.系统电气控制原理详见“气体灭火系统电气控制原理图”。
储气瓶 启动瓶


电磁启动阀 容器阀


手动启动阀 气动启动阀




选择阀 电接点压力表


集流管

喷嘴

储瓶架



某建筑物内数据中心长12m,宽8m,净高3.5m,设计环境温度24℃~26℃,拟采用IG-100气体灭火系统。
1.确定系统设计主要技术参数:
该建筑仅数据中心一个防护区,设计采用IG-100气体单元独立灭火系统。
灭火设计浓度 C=38.3%(按电子产品火灾)
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 T= 24℃
防护区海拔高度修正系数 K=1.0(详见本图集总说明第8.8.5)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 Pf=1200Pa
IG-100气体灭火剂充装密度 1.1652kg/m3(15MPa,20℃时)
2.防护区面积、容积计算:
F=12×8=96(m2);V=12×8×3.5=336(m3)
3.IG-100灭火设计用量计算:
防护区环境温度为24℃时IG-100的蒸汽比容:
S=0.799678+0.00293T=0.87(m3/kg)
防护区内全淹没灭火设计用量:

186.6×1.02=190.33(kg)
4.计算储瓶数:
根据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说明每只80L钢瓶充装13.4kg灭火剂,得出:
n=190.33÷13.4=14.20(只)
设计采用15只储气钢瓶,灭火剂实际储存量为201kg。
5.计算防护区应布置喷嘴数量:
根据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说明第5.1.1单个喷嘴保护面积不宜大于30m2,得出:
n=96/30=3.2(个)
设计按4只喷嘴布置,每只喷嘴的IG-100气体灭火剂喷放流量为:
Q=(13.4×15)÷4=50.25(kg/只)
根据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说明管径估算表 ,选用DN25或DN32的喷嘴接管。
6.防护区泄压口:
泄压面积

注:本例题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IG-100系统灭火剂用量按淹没系数乘以防护区容积,再除以IG-100的蒸汽比容估算为:24℃时38.3%灭火设计浓度IG-100的淹没系数0.478,蒸汽比容0.87,W=0.478×336÷0.87=184.61(kg),与上面计算结果186.6kg基本接近。
单元独立系统储瓶间布置图 单元独立系统储瓶间布置图
(单排瓶组) (双排瓶组)


组合分配系统储瓶间布置图 组合分配系统储瓶间布置图
(单排瓶组) (双排瓶组)


启动瓶组外形图 启动瓶组外形尺寸表


2.图中A为启动瓶架长度尺寸,详见右上图及表;L1、B1为灭火剂储存装置长度及宽度尺寸,详见本图集总说明、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说明、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三氟甲烷灭火系统说明。
3.储瓶间净高要求:有梁时梁底高度不宜低于2.5m,无梁时板底高度不宜低于2.8m。
4.储瓶间地面承载能力应满足灭火剂储存装置的荷载要求。
5.如系统较大,灭火剂储瓶较多,可采用灭火剂储存装置两行布置方式,装置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IG-100气体灭火系统储瓶间布置图


储瓶间布置尺寸表


2.储罐式、整体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装置设备间地面水平误差应小于5mm/m。
3.当装置间需要布置1台以上储罐式或整体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装置时,装置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1.0m。沿墙(柱)安装单管托架图 沿墙(柱)安装双管托架图 (DN15~DN50) (DN15~DN40)


沿墙(柱)安装单管托架图 沿墙(柱)安装双管托架图
(DN65~DN150) (DN50~DN150)


单管吊架图 单管吊架图 双管吊架图
(DN15~DN50) (DN65~DN150) (DN50~DN150)



钢板大样图 管道穿墙敷设安装图 管道穿楼板敷设安装图



支架、吊架、套管材料规格表

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尺寸表 (mm)

2. 穿墙、穿楼板钢套管采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


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穿越变形缝安装图
(不穿越防火墙)

气体灭火剂输送管道穿越变形缝安装图
(穿越防火墙)

2.高压不锈钢金属软管、高压波纹膨胀节型号意义:

4.在大口径(DN150、DN200)灭火剂输送管道或地基沉降量有可能略大于30mm的场合,也可在变形缝防火墙两侧各设置一个不锈钢金属软管或波纹膨胀节。
5.本图集高压不锈钢金属软管和高压波纹膨胀节依据南京海德蓝波·管机电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全淹没系统喷嘴布置示意图 (均衡管网)

全淹没系统喷嘴布置主要参数 节点A详图


防护区无吊顶喷嘴安装图

防护区有吊顶喷嘴安装图

防护区架空地板内喷嘴安装图

1.防护区均衡管网设计注意事项:
a.应采用三通管件水平分流,不得采用四通管件;
b.分流三通两端支管管径应相同,布置的喷嘴数量应相等;
c.分流三通前后的直管段尽可能长;
d.每个喷嘴的设计流量应相等。管网第一分流点至各喷嘴的管道阻力损失,相互间的最大差值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不应大于20%,三氟甲烷灭火系统不应大于10%。
2.当工程设计中IG-541气体灭火系统布置均衡管网确有困难需采用非均衡管网时,可在喷嘴入口处设置减压孔板对灭火剂进行二次减压,使每个喷嘴的流量、压力及喷射时间保持一致(带二次减压孔板的喷嘴详见本图集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说明)。
3. 安装时,喷嘴装饰罩应紧贴吊顶,并由锁紧圈锁紧。其作用除美观外,还可有效密闭吊顶开孔部位剩余空隙。 柜式无管网灭火装置是一种预制的、按一定应用条件将灭火剂储存装置和喷放组件等预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与有管网灭火系统相比,具有安装灵活、无管网阻力损失、灭火速度更快、效率更高等特点。
无管网灭火装置不需要单独设置储瓶间,储气瓶及整个系统均设置在防护区内。火警发生时,装置直接向防护区内喷放灭火剂。适用于计算机房、档案库、贵重物品库、电信数据中心等面积较小的防护空间。对原有建筑进行功能改造需增设气体灭火系统时,采用柜式无管网灭火装置更经济、更合理、更快捷。
2.1 无管网灭火系统由柜式预制灭火装置、火灾探测器、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等组成。具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2.2 除对防护区空间实施保护外,无管网灭火装置也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设计成对机房架空地板、吊顶内空间等特殊部位的保护。
2.3 根据灭火剂储瓶配置数量,无管网灭火系统有单瓶组装置和双瓶组装置两种形式.。
2.4 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由装置生产企业组装在柜内,也可以单独设置在防护区墙壁上。
3.1 设计人员应根据火灾类型、防护区性质合理选用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
3.2 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装置单机服务面积宜为50m2左右。如防护区面积较大,则应采用多台分散设置方法,但一个防护区内的设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3.3 同一个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装置数量多于1台时,应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3.4 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装置设置场所空气中不应有易爆、导电尘埃及具有腐蚀性等有害物质。其安装位置应远离热源,并不易受到震动和碰撞。装置正面的操作空间不宜小于1.0m。
3.5 采用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对泄压口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要求,及其对供电电源的要求与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相同,详见本图集总说明第7、第12.3有关内容。
4.1 承担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并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4.2 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装置宜靠近墙壁安装。安装位置地面应平整,并能满足装置对地面荷载的要求。
4.3 根据装置说明书的要求,将火灾报警灭火控制器(柜外设时)、手动控制盒、声光报警器及联动设备等外围器件连接好,并检查线路连接是否正确。
4.4 按设计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电源线路,检查电气控制部件的固定情况及接插件连接情况,检查电气线路连接是否正确,判断无误后开机调试。
4.5 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装置的模拟喷气试验宜按产品标准中有关“联动试验”的要求进行。
注:本图集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依据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信达可恩消防实业有限公司、广东胜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
单瓶组装置外形图 双瓶组装置外形图 七氟丙烷装置剖视图



装置技术性能参数

柜式(无管网)预制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技术参数及尺寸表

柜式(无管网)预制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技术参数及尺寸表

柜式(无管网)预制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技术参数及尺寸表





装置技术性能参数

柜式预制高压二氧化碳、三氟甲烷灭火装置技术参数及尺寸表

2.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柜式三氟甲烷灭火装置采用氮气(N2)驱动,驱动瓶容积0.4L,驱动气体充装压力6MPa。
单瓶组装置安装(内置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

单瓶组装置安装(外置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

双瓶组装置安装(内置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

双瓶组装置安装(外置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

2.柜式(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动作程序图详见本图集总说明。自动泄压阀前视图

自动泄压阀技术性能参数

WLZX-013(025)


自动泄压阀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后,测压装置24h检测防护区内的空气压力。火灾发生时,气体灭火系统启动喷放灭火剂,防护区内空气压力随之升高。当压力达到设定值时,泄压阀测压装置发出动作信号,执行机构迅速将叶片从关闭状态转变为开启状态,快速释放防护区内的超压空气,使防护区围护结构不致破坏。当空气压力下降至设定值以下时,测压装置再次给执行机构发出动作信号,使执行机构复位,叶片关闭,保持防护区内的灭火剂灭火浓度。除自动控制功能外,还可以将泄压阀动作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对泄压阀实施远距离监控或进行手动控制。
自动泄压阀动作压力:当用户无要求时按自动泄压阀技术性能参数表数值设定供货;也可根据用户需要在出厂前按要求数值设定。安装支架前视图

泄压阀安装墙上预留洞口、预埋穿线管图

FXY-Ⅰ(Ⅱ)型左视图 FXY-Ⅲ型左视图
WLZX-013(025)

自动泄压阀安装尺寸表

FXY-Ⅰ(Ⅱ) FXY-Ⅲ型泄压阀支架安装图 泄压阀安装图
WLZX-013(025)型泄压阀支架安装图 (以FXY-Ⅲ型为例)



2.接线编号及对应功能为:l′线-接地线、2′、3′线-电源线(AC220V);5′、6′线-往消防控制室信号线;7′、8′线-消防控制室远距离手动控制线。(编号无4′线)
3.接线方式:①接l′、2′、3′线(自动控制);②接l′、2′、3′、5′、6′线{自动控制+动作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③接1′、2′、3′、5′、6′、7′、8′线{自动控制+动作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远距离手动控制)。
注:泄压阀安装支架材质为δ=2冷轧钢板,表面喷塑。
XYK系列机械式开启泄压阀外形图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CX系列机械式开启泄压阀外形图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以XYK系列为例)

2.机械式开启泄压阀可根据叶片自身重量自行调节开启程度。
3.XYK系列机械式开启泄压阀可根据用户需要在出厂时设定泄压面积。
4.安装在建筑物外墙上的机械式开启泄压阀,可根据建筑外立面的需要在泄压口部位安装铝合金百叶窗。
5.本图集XYK系列机械式开启泄压阀根据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CX系列机械式开启泄压阀根据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通过向防护区注送氮气,控制防护区内的氧浓度,使防护区处于常压低氧的防火环境,防止火灾发生。系统由供氮装置(空气压缩机组、气体分离机组)、氧浓度探测器、控制组件(主控制器、紧急报警控制器)及供氮管道等组成。供氮装置采用空气分离技术(膜分离法或分子筛分离法)制备氮气,向防护区内注氮,降低空气中的氧浓度。氧气探测器探测防护区氧浓度数值,将信号传送到主控制器。当防护区氧浓度下降到下限浓度值时,供氮装置停止运行,不再向防护区注氮;当防护区氧浓度上升至上限浓度值时,供氮装置启动,向防护区内补充氮气。如此反复间断运行,达到不发生燃烧、杜绝火灾的目的。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适用于防护空间相对密闭的下列场所:
2.1 有固体、液体、气体可燃物的电气设备场所;
2.2 无人值守和停留的场所(如储油罐、危险品仓库等);
2.3 有人短暂停留的场所(如机房、配电室、电缆夹层间、电缆槽、电缆隧道、仓库、档案馆、烟草仓库、珍藏馆、文物馆、通讯及电信设备间等);
2.4 低氧环境下无不良后果的场所。
3.1 有硝化纤维素、火药、炸药等含能材料,或有钾、钠、镁、铁、钴、锆等活泼金属,或有氢化钾、氢化钠等氢化物制品,或有磷等易自燃物质的场所;
3.2 非相对密闭空间,或有带新风补给的空调系统的场所;
3.3 需要有明火作业(如锅炉房、厨房等)的场所。
4.1 防护区的容积应符合下述规定:
4.1.1 单台供氮装置无管网系统只能保护一个防护区,其容积不宜大于540m3;
4.1.2 多台供氮装置无管网系统共同保护一个防护区,其容积不宜大于1000m3;
4.1.3 单台供氮装置有管网系统保护一个防护区时,其容积不宜大于8000m3;
4.1.4 单台供氮装置有管网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数量不应超过8个,其总容积不宜大于8000m3。
4.2 防护区应相对密闭,其气密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 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应采用密度较高的建筑材料砌筑,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封堵;
4.2.2 防护区窗户在防护期间不得开启。窗户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7规定的V级水平,即防护区窗户室内外压力差为10Pa时,窗户单位长空气渗透量ql≤0.5m3/m·h;窗户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1.5m3/m2·h;
4.2.3 防护区门不应频繁开启。当需经常开启时,应设置门斗等防气体渗漏措施;
4.2.4 防护区门窗开口部位四周缝隙应采用密封条加以密封。能达到V级气密性要求的高性能耐久门窗密封条可由设备生产企业统一提供;
4.2.5 防护区楼板、屋顶及围护结构上不应有常开的孔洞。必须穿越的管道、线槽等应有阻断空气对流的措施。四周形成的孔洞缝隙应采用具有相同耐火极限的材料封堵严密。
4.3 防护区入口部位应设置“此防护区采用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警示标志。并有防护区氧浓度上、下限设定值的明示。当氧浓度达到规定值时,应有声光报警和无关人员不能进入现场的提示。
4.4 防护区的门应能自行关闭。
4.5 防护区内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2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5.1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设计选用,应根据防护区的容积、气密性能、有可燃物或存在火灾危险性及人员停留情况等因素确定。
5.2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所采用的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 供氮装置应能在设定程序控制下向防护区注氮;
5.2.2 氧浓度探测器应能有效地探测防护区内的氧浓度;
5.2.3 控制组件在防护区氧浓度达到上、下限设定值时,应能自动启闭供氮装置;在达到氧浓度高、低报警值时,系统应发出相应的报警信号;
5.2.4 供氮装置分离出的氮气纯度不应小于95.0%,供氮压力不应小于0.30MPa。
5.3 系统类型
5.3.1 一个防护区的容积小于等于540m3时,宜采用一机一区或多机一区无管网注氮方式;
5.3.2 一个或多个防护区的总容积为541~8000m3时,宜采用单元独立系统或组合分配系统有管网注氮方式。
5.4 防护区内氧浓度的上、下限设定值及高、低浓度报警设定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6.1 供氮装置的设置
6.1.1 设置供氮装置的地点,其环境应清洁,无有害或腐蚀性气体;
6.1.2 空气压缩机组或供氮装置一体机组应设置在防护区外,并宜靠近防护区,与防护区的距离不应大于50m。设置地点的环境温度应为-15℃~40℃,相对湿度应≤95%;
6.1.3 空气压缩机组或供氮装置一体机组应设置在室外地坪混凝土基座、屋面、建筑物阳台或专用设备间内。混凝土基座、屋面板、设备阳台及设备间地面的承重能力应能满足机组运行荷载要求;
6.1.4 空气压缩机组或供氮装置一体机组露天设置时,宜有遮阳措施。
6.2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正常情况下可不设备用供氮装置;当有特殊要求时,可设一台备用供氮装置。
6.3 一个防护区内应设置2个氧浓度探测器。对采用分体式空调进行温控和空气循环的防护区,氧浓度探测器设置部位不受限制;对没有自身空气循环措施的防护区,氧浓度探测器设置位置与氮气注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2m。
6.4 主控制器应设置在防护区内。带氧浓度数字显示的紧急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防护区外,其位置应便于观察和操作。
6.5 无管网系统空气压缩机组至气体分离机组之间的空气管道,距离≤15m时由设备生产企业随机提供;距离>15m时宜采用热浸镀锌钢管。
6.6 有管网系统供氮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6.6.1 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
6.6.2 防护区内应采用对称方式布置管道。氮气注入喷嘴应均匀布置。
7.1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供氮装置的供电电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7.2 设置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场所,是否还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弱电专业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7.3 供氮装置配电线路及系统控制线路应穿管敷设或在线槽内敷设。
7.4 防护区内氧浓度过低或过高的声光报警信号应传送至消防控制室;对不设消防控制室的工程可连接至门卫值班室。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施工安装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消防工程公司和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承担。
8.1 供氮装置室外机安装
8.1.1 空气压缩机组或供氮装置一体机组应正面朝外直立安装,用胀锚螺栓固定;
8.1.2 机组边缘距建筑物外墙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200mm,长边宜与外墙平行。
8.2 有管网系统注氮管道安装
8.2.1 注氮管道采用的热浸镀锌钢管为螺纹连接,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的要求;
8.2.2 安装前应校直管材,并清除管材内部的杂物;
8.2.3 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
8.2.4 管道分流部位应采用三通管件;
8.2.5 管道需要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抗变形措施;
8.2.6 管道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穿墙套管长度应等于墙体厚度。穿过楼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8.2.7 管道应采用支架、吊架、防晃支架固定牢固。管道末端喷嘴与支架间的距离宜为150~300mm。管道支、吊架的制作与安装,可参照国标图集03S402《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进行。立管管卡DN≤25mm每层安装2个,DN≥32mm每层安装一个。当楼层高度>5m时再增加一个。水平管道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水平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

8.3.1 注氮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低于0.6MPa。稳压30min,管网无渗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8.3.2 注氮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应进行水压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8.3.3 水压试验合格的管道,应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进行吹扫。管道末端的吹扫气体流速不应小于20m/s。吹扫过程中用白布检查,直到白布上无铁锈、尘土、水渍及其他脏物为合格;
8.3.4 明装注氮管道外表面宜涂刷红色油漆。安装在管道井等隐蔽场所内的注氮管道可涂刷红色漆环,漆环的宽度及间距要均匀。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调试应在安装工作完成后且供电正常的条件下进行。
9.1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9.1.1 按系统设计参数设定防护区氧浓度上、下限数值及氧浓度过高、过低报警数值;
9.1.2 供氮装置启动后,应在1h内达到氮气纯度及供氮量参数指标;
9.1.3 通过关闭和打开防护区出入口,供氮装置能在紧急报警控制器上显示的防护区氧浓度达到下限和上限设定值时自动停止、启动;并能在氧浓度过高、过低设定值时自动报警。
9.2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调试完成后,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移交使用单位对系统实施日常维护管理。
10.1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竣工验收可按照本图集总说明第17.1、第17.2和第17.5的要求进行。
10.2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主要验收项目包括:
10.2.1 供氮装置的安装符合要求,空气分离机组排出的废气(富氧空气)应接至防护区外;
10.2.2 供氮装置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符合要求,并应无有害或腐蚀性气体;
10.2.3 供氮装置的供电电源稳定可靠;
10.2.4 防护区门窗的密闭性能符合要求;
10.2.5 供氮装置在防护区氧浓度达到上限值时应自动启动,氧浓度达到下限值时应自动停止;
10.2.6 系统报警灵敏可靠。
注:本图集注氮控氧防火系统依据易可大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
供氮装置技术性能参数



FS-N-300型系统原理图

系统组件配置表

2.气体分离机组排出的废气主要成分为富氧空气,可就近排至防护区外或户外。
3.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是否设置紧急报警控制器对系统实施远程监控与报警,由工程设计人员确定。
单元独立系统原理图

组合分配系统原理图

系统组件配置表

2.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是否设置紧急报警控制器对系统实施远程监控与报警,由工程设计人员确定。 无管网系统组件平面布置图 无管网系统组件平面布置图 FS-N-50(100)型 FS-N-300型


紧急报警控制器立面布置图 气体分离机组立面布置图
(防护区门口) FS-N-50(100)型(防护区内)


有管网系统组件平面布置图 主控制器、氧浓度探测器、注氮管路立面布置图
FS-N-300~200 (防护区内)


①空气压缩机组;②分子筛法制氮气体分离机组;③膜法制氮气体分离机组;④主控制器;⑤氧浓度探测器;⑥紧急报警控制器;⑦注氮管路;⑧注氮喷嘴;⑨防护区采用注氮控氧防火系统警示标牌;⑩系统氧浓度设定值标牌。
说明:
1.供氮装置机组安装详见本图集注氮控氧防火系统说明。
2.注氮喷嘴安装详见本图集注氮控氧防火系统说明。
3.膜法制氮气体分离机组、主控制器、氧浓度探测器、紧急报警控制器采用胀锚螺栓在防护区墙上固定。胀锚螺栓由设备生产企业统一提供。
4.分子筛法制氮气体分离机组靠墙落地放置,无需另外固定。
5.防护区采用的注氮控氧防火系统警示标牌及系统氧浓度设定值指示标牌由设备生产企业统一提供,用双面胶固定在墙上。
空气压缩机组 分子筛法制氮气体分离机组


注氮喷嘴外形图 膜法制氮气体分离机组


外形尺寸表

(整机重量815kg)

空气压缩机组外形图
(FS-N-500F~2000F)

气体分离机组外形图
(FS-N-500F~2000F)

外形尺寸表


主控制器
(重量4.4kg)

氧浓度探测器
(重量0.15kg)

1.氧浓度探测器用于监测防护区内空气的氧浓度,向主控制器输出氧浓度数值信号。信号线为通讯用3对屏蔽电缆,导线截面不应小于0.2mm2,编织屏蔽密度应大于75%。
2.主控制器根据氧浓度探测器采集到的氧浓度信号自动启停供氮装置,显示防护区内氧浓度数值,氧浓度值过高或过低时声、光报警并向紧急报警控制器输出报警信号。必要时也可用于人工手动启停供氮装置。供电线缆3×1.5mm2;至供氮装置室外机的信号线为5×0.5mm2。
3.紧急报警控制器用于防护区外或消防控制室(门卫值班室)远程显示、监控防护区内氧浓度数值,接收主控制器输出的防护区氧浓度值过高或过低时声、光报警信号并报警。必要时也可用于远距离手动紧急停止供氮装置。与急停按钮连接的供电线缆2×1.5mm2;信号线为通讯用2对屏蔽电缆,导线截面不应小于0.2mm2,编织屏蔽密度应大于75%。
4.氧浓度探测器、主控制器、紧急报警控制器输出或接收的弱电信号为DC5V;主控制器、紧急报警控制器控制电源工作电压为AC220V。供氮装置在地面(或屋面)上安装 供氮装置在楼层设备阳台上安装 (FS-N-50、100、300型) (FS-N-50、100、300型)


供氮装置在地面(或屋面上)上安装 供氮装置在楼层设备阳台上安装
(FS-N-500、1000、1400、2000型) (FS-N-500、1000、1400、2000型)


供氮装置安装尺寸表

2.地漏材质及地漏是否设置存水弯由设计人员确定。
3.机组固定用胀锚螺栓由设备生产企业统一提供。 防护区无吊顶喷嘴安装图 防护区有吊顶喷嘴安装图


1.1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的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1.1.1 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1.1.2 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1.1.3 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举例详见本图集建筑灭火器配置说明。
1.2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1.2.1 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1.2.2 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1.2.3 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举例详见本图集建筑灭火器配置说明。
2.1 按结构形式分类:手提式灭火哭器、推车式灭火器。
2.2 按充装的灭火剂分类:水基型灭火器(包括水型灭火器和泡沫型灭火器)、干粉型灭火器[包括ABC(如磷酸铵盐)和BC(如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卤代烷(1211)、六氟丙烷灭火器。
2.3 建筑灭火器型号表示方法:


3.1.1 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3.1.2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碳酸氢钠(BC)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3.1.3 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3.1.4 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3.1.5 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BC)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1.6 非必要场所不应配置卤代烷灭火器。必要场所可配置卤代烷灭火器。
3.2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相同操作方式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可扑灭A、B、C、E多类火灾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等通用型灭火器。
3.3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不相容灭火剂举例

4.2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4.3 住宅楼的公共部位可按每100m2配置1具1A手提式灭火器的基准进行配置。
4.4 A、B、C类火灾场所建筑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A、B、C类火灾场所建筑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4.6 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
5.1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5.2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与室内消火栓一同设置在组合式消防柜内。
5.3 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地点。
5.4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


5.7 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
6.1 灭火器箱的种类
按放置型式分为置地型灭火器箱、嵌墙型灭火器箱;
按开启方式分为开门式灭火器箱、翻盖式灭火器箱;
带灭火器箱组合式消防柜。
6.2 灭火器箱型号表示方法


6.3 灭火器箱箱体应使用普通薄钢板、不锈钢板或铝合金等金属材料制造。
6.4 嵌墙型灭火器箱箱门可采用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造。当箱门采用玻璃时,应使用厚度不小于3mm的平板玻璃。
6.5 开门式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75°;翻盖式灭火器箱的箱盖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00°。
6.6 灭火器箱的设置位置应符合本说明第5条的有关要求,其设置高度应符合顶部离地面不大于1.50m,箱内底板离地面不宜小于0.08m的规定。
6.7 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注:本图集中的建筑灭火器、灭火器箱依据广东胜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举例

续表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举例

续表

建筑灭火器的适用性能

2.目前国外用于灭D类火灾的灭火器主要有粉状石墨灭火器和灭金属火灾专用干粉灭火器。在国内目前尚无这类灭火器的情况下,可采用进口产品或以干砂、铁屑来代替。推车贮压式灭火器型号规格与灭火级别





二氧化碳灭火器外形图 水基型灭火器外形图
(NTZ/5) (MSZ/AR3~9、MPZ/AR3~9)


手提贮压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外形尺寸表

手提贮压式二氧化碳、1211、泡沫灭火器外形尺寸表

说明:1.本图未编入手提式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产品。如需采用请直接与参编企业联系。
2.表中括号内为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产品数据。
MFTZ、MPTZ、MJTZ推车贮压式灭火器外形图 MFTZ/ABC20、50型外形图 (广东胜捷) (浙江杭消)


MFTZ/ABC20、50型外形图 推车贮压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外形图 (广东平安) (广东胜捷、广东平安)


推车贮压式灭火器外形尺寸表


开门式嵌墙型灭火器箱外形图

嵌墙型灭火器箱安装图(暗装)

翻盖式置地型灭火器箱外形尺寸表

开门式嵌墙型灭火器箱外形尺寸、安装尺寸表

2.嵌墙型灭火器箱安装时,箱体与墙体间应用木楔填塞,使箱体稳固后,再用M5水泥沙浆填实抹平。
3.暗装在防火墙上的灭火器箱,其箱体后部剩余部分实墙厚度不应小于120mm。带灭火器箱组合式消防柜外形图
(04S202/20、21、24、25、26)

带应急照明及灭火器箱组合式消防柜外形图
(04S202/22、23)

落地型带灭火器箱组合式消防柜外形图
(04S202/27)

组合式消防柜外形尺寸表

组合式消防柜外形尺寸表

说明:带灭火器箱组合式消防柜栓箱配置图、安装图详见国标图集04S202《室内消火栓安装》。